今天中午,我咬著一口燒肉飯,想起了家人。

是老媽三日前特地買燒肉回來給我。那天我忙著燒飯,只吃了兩三塊,之後將它放進冰箱。一連幾晚我也沒回家晚飯和吃那燒肉,昨晚當我一踏進家門,她又提醒我吃燒肉,放是我把它帶上班作午餐。

老媽每次買燒肉,總說是為我買的,說是我喜愛的。我曾問她:我何曾說過我愛吃燒肉?也忘了她如何回應,總之,她就是認定我很愛吃燒肉。

吃燒肉,最好選腩排,肥瘦適中,有一份騷香,脆皮和肥肉之下的白肉味清,肉未端深紅色部分較鹹,整塊放入口剛好將味道平衡;若仍覺太鹹可蘸些砂糖吃,味道不錯。

回想起來,我估計有兩個原因令老媽認定我愛燒肉。小時候逢初一十五,媽總要到爸的辦公室祭地主,祭地主少不了衣紙和燒肉。從燒臘檔買回來的新鮮燒肉,皮一定香脆,媽總叫我到肉盤前,將一、兩塊燒肉連皮送到我口中,小朋友吃脆的總歡天喜地,那可能令她開始誤會了。

第二個可能,是因我在加拿大買菜,習慣買一款燒臘(便可做少一個菜),款式離不開叉燒、豉油雞、燒鴨和燒肉,我多數買叉燒或豉油雞,便宜、美味、方便,燒鴨則較貴,而我很少選燒肉,因為味道不及叉燒和豉油雞豐富。一次老媽來加國探訪我和大姊,到超市買菜時經過燒臘部(加國的華人大型超市,貨品一應俱全,乾濕貨、熟食、用具、虊材、日用品想得出都有機會找到,還有劏魚部,售生猛游水魚),大姊問我:今次買甚麼?我想:平常多買叉燒和雞,今次試買燒肉,很久沒吃。想完漫不經意說了出來,老媽聽見,加入她的主觀感受,認為「很久沒吃」四個大字等於「慘」:他們在外,無啖好食,又會思鄉,我又沒有留下照顧他們。她綜合了自己的感受,得出的結論是:他們一定是很愛吃而沒得吃。

就是這兩個原因,加上我媽的性格,是「需要」幫人、待人好,她才安樂的(很多人有這種「幫別人的需要」),我回港後,她便要補回過去十幾年不在我身邊的內疚(其實內疚是不必的,所以不用作心理上的填補,說來真不孝),所以「要買燒肉給兒子吃,因他喜歡吃」的「幻覺」便常在她心裡,以我觀察,她一見到燒肉就會有「買」這個反射作用。

其實我不甚喜歡燒肉,小時候最常吃到的燒肉,多為比腩排便宜的瘦肉部分,質地較韌而乾﹐味淡,這個「童年陰影」令我怕了燒肉,偶爾吃無妨,多吃便會不消。

媽和大姊大點相似,如我小時候愛吃「腸仔飽」,貪其樣子得意(想想米芝蓮人),腸又夠鹹(我愛鹹飽甚於甜飽),與微甜的麵飽同吃,相得益彰。後來,每次大姊買麵飽,總有一個「腸仔飽」是我的(順理成章,現在老媽買飽,當然有一個「腸仔飽」),認為我只想吃「腸仔飽」,不作他選(大姊真是這樣的一個人,愛吃的可吃很多,可餐餐吃,她曾於兩日內消滅16個芒果而沒吃正餐,面不改容)。

當我明白「腸仔」(香腸)的化學成份那麼高,多吃無益,而「腸仔」又不算是非吃不可類。「腸仔飽」可愛,也不能常吃,但大姊買得多了,便更不想吃,直到一天,我將實情告訴大姊,她才明白,原來她可以選擇其他麵飽。我這個「為食」的人,愛吃的根本不會只得一、兩種(也不甘心吧),很多種食物都很喜歡,我是廿幾年來都想不到「最愛吃第一位」是甚麼的人(近年來,我認為是芝士)。

虎母無犬女,她們都愛家人,才有這種偏執,我很多謝她們,可「食落肚」的無傷大雅;真相說了,也難改她們內在既定的取向(我已將不太愛燒肉的實情說過幾回,而且很直接地說,但無效)。或許要多說幾年,讓她們明白自己。不過同時要避免傷害她們,以免她們只以為「所作的是白費」,誤解了我不明白背後的心意(苦心?),這很高難度啊。

表面所作的可能不合意,但那行為的動機更值得令人敬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