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讀到一則挺可笑的新聞。

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指,一間小學使用「指紋識別系統」記錄學生的出席、圖書借還及購買午餐紀錄,校方竟想到以「學生是自願接受使用該系統」作開脫。正常人都會明白,學校設立了該系統要學生使用,學生只可以「自願接受」將手指放上識別器,學生不可能因不願意而可以免於校方的政策,還好,耍不過私隱專員公署。

公署也認為校方所稱之「學生自願」並非真正有「同意」的功效,而且學生可能不明白個人資料於日後可產生的影響,學校作為教育場所,竟向心智未成熟的學生收集指紋資料,並削弱了他們對保障個人資料的意識。

用上「指紋識別系統」,莫非貴學校有像「美國校園暴力」般的事件,學生有機會持刀持槍回校,所以都需要仔細記下每一個進校者的個人資料?學校有否深思熟慮而行呢?

現時的香港學校,很多都會以教育之外的gimmick為「綽頭」,希望令學校「出名」而作一些不設實際的動作。近年常聽見「小一學生都要上網做功課和交功課」的安排,我只懂回應一句:洗唔洗咁誇張呀?我以前就讀的小學下午校(現已獨立另設一校)又建觀光電梯又築游池,連我自己的母校(也是小學)都研發了人力發電機。

小朋友一進入小學階段,就可以體驗不簡單的人生了﹗

一天在家無聊打開電視,見明珠台的畫面是一個人對著鏡頭說話,只有面部,佔畫面大半,餘下部分顯示講者來自哪個國家哪個城市,及他們的說話內容(因講者包括不同種族不同語言,需翻譯成英文字幕)。

原來此節目名為6 milliards d’autres(英譯:6 Billion Others / 港譯:六十億大不同),十分鐘的節目,我只看到三分鐘。初時看沒什麼特別,正想轉台之際,畫面又轉了另一位仁兄講,他的注視著鏡頭的眼神吸引了我,便繼續坐下聆聽更多人的故事。

6 milliards d’autres這個project,是由法國藉的Yann Arthus-Bertrand發起的,透過四十幾條問題訪問全球達75個國家、5000名受訪者,從中探討他們的恐懼、夢想、苦難和希望等,看看不同國家不同環境的人,有什麼差異與相同。問題只是簡簡單單的:

  • What have you learnt from your parents?
  • What do you want to pass on to your children?
  • What difficult circumstances have you been through?
  • What does love mean to you?
  • etc…

這個project很有趣,亦挺有意義,讓我們了解不同國家、民族、文化的人對同一議題的看法、或是了解他們所面對的環境和價值觀等,使觀眾不再用自己的眼光或既有觀念去「了解」別人的情況。寫至此,想起昨晚的Transformers: Revenge of the Fallen,其中一幕在上海發生事故,電影中負責維持秩序的上海警察,姿態、動作、「造手」等,都是不折不扣、美國電影中的警察,只是身上多了幾隻中文字。這便是不深入了解,停留在自己的眼光中去解讀異文化的結果。

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受訪者是芝加哥一名傳道人。一次,有一位較資深的傳道人對他說:”The congregation doesn’t need to think what is right, you only need to make them think what is right.” 那受訪的想了一想,更確定自己一直所持守的宗旨,他要讓人懂得思考什麼是對﹗

信仰正是要令人懂得思考,而不是盲目相信,在其中製造更多信仰來持守。

每月我總要參加一份刊物的編委會議,其中兩位編輯都愛看電影,每次我與他們總會談上一兩齣戲。上星期會議前有一段小空擋,我們又閒聊起來,其中一人將以上兩齣電影的DVD借給另一位,起初沒留意,我們還在討論Once與電影Before Sunset的相似之處。不知誰心血來潮,將兩張DVD的封套拼埋,一看就叫了出來:嘩,一樣o既﹗

我們三人為此笑蝦腰,笑到停不了,直到會議主持人問我們什麼事,我們才稍為收歛。

究竟兩個封套有幾多相似的地方呢:

  1. 最明顯就是兩個人在走路,四目交投,又在傾談著什麼似的。高的在左,矮的在右。
  2. 兩齣電影的主角都有用斜肩袋
  3. 左邊的主角手上都拿著一些重物
  4. 右邊的主角,一個穿碎花衫,一個穿碎花裙
  5. 背境圖片都要一些建築物,而發光部分都是在中間上方位置,而兩邊較暗
  6. 他們都是在一條不存在的路上走(電腦特別效果)
  7. 電影名稱的字都是用warm color

你還找到什麼嗎?

兩齣電影都是低成本製作,得了好些獎。它們不相似的地方也有很多,如電影的氣氛已很不同了;Once的對白不多,以歌曲代替對話,而天水圍的日與夜就是一齣寫實片。我們其中一人就指著Once的男主角說:你想像一下,佢彈著結他,一開口就唱「滄海一聲笑,滔滔兩岸潮……」(他自己真的在唱),就可以走入去天水圍啦,氣氛幾配呀﹗

其實兩齣電影我都未看過,對Once較為有與趣,希望有機會看看吧﹗

「今日『小暑』喎,我就飲左冬瓜水啦,你哋飲咗未呀?」朋友駕著車子送我和姊姊回老家,她剛對電話的另一邊表示已喝過為她預備的冬瓜水,掛斷電話後,就問我們。姊姊便回答:「哈,本來我回老家就只係為咗攞阿媽的冬瓜水。」

「小暑」乃中國傳統曆法中二十四節氣之一,在每年的7月6日-7月8日之間。從「夏至」到「小暑」,溫熱之風漸盛,但「小暑」還不及「大暑」炎熱。

為消暑降温、清熱毒兼祛濕,傳統在大、小暑期間流行飲冬瓜水,我媽從不例外,每年一到這些日子,就會為此張羅。不過今年的冬瓜水,給我們一家(特別是老媽)帶來難忘回憶。

四人分份量的冬瓜水,一般用一斤至斤半冬瓜,我們一家有五口在香港(嫁左個出去不但沒少了,還賺了一個,生女不再需要賠本),其實斤半冬瓜都很足夠,兩斤已經夠分給姨媽姑姐,但老媽偏偏買了四斤冬瓜,而且是從老遠的新蒲崗大成街街市托回沙田。

星期一晚踏進家門,就看見整個廚房都是容器,可盛液體的都滿是冬瓜水。我還看到一個大湯煲在爐灶上加熱,另一個大湯煲在地上,又有一個在水盤旁,都是盛滿了冬瓜水。其實冬瓜充滿水份,烹過的冬瓜是會「出水」,四斤冬瓜的後果是這樣屬正常,只不過當眼前出現此真實奇觀,其時還傳來了森美的一句:千奇百趣,珍奇到O嘴,嘴唇便不由自主地O起來。

星期二,7月7日,今年的「小暑」正日,我和姊姊相約一舊朋友於海運大廈晚膳,正談得興高采烈,就收到老媽求救的電話,說家門不知怎的被反鎖了,她進不了家,已急召老爸回來,但爸也開不了,現還正試著各種工具和方法,而她就被困街上。朋友問我們是否需要立刻回去,我想,幫爸媽解決事件比我們即時出現更重要,因為爸沒有開鎖的工具、方法和經驗,而我和姊也攪不懂,必須找個在行的人,所以我一點都不心急,還走去小便,希望靜靜地想一想。出關後,當然按正常思路:找開鎖先生。這是唯一的辦法,只是我們未找過開鎖的,沒有門路,所以要解決的其實是如何找個開鎖先生。

朋友提議即時送我和姊回沙田,我們不好意思,多番婉拒,但朋友好心堅持,又說送我們回沙田比送我們到車站的時間差不多,那麼恭敬不如從命了(多得這次反鎖事故,我才有機會從青沙公路沙田至長沙灣段的三條新隧道回沙田,20分鐘從尖沙咀到第一城,方便得很)。在路上,姊姊要聯絡姐夫和朋友,看老家附近有沒有開鎖先生、可聯絡誰;我就負責給老爸電話,安慰他不要擔心,門開不到也不要緊;又給老媽電話,聽她講幾遍事發經過,又著她詢問附近的「師拉朋友」或管理叔叔,看誰有辦法找個開鎖服務。

終於我們找到一個開鎖小姐,她走到我媽身處的地方,姊在電話裡聽著那小姐像救世主般突然出現我媽身邊,問媽是否要開鎖;我則從電話中聽到老媽被嚇了一跳,問道:你怎知我要開鎖呢?

最後,這位救世主沒把握能開鎖,我們唯有另外找一位。但爸還不想為開鎖而付出350大元,要自己嚐試,但經姊姊和我一輪遊說,爸才肯放棄費時費勁自己開鎖,乖乖與媽上飯店「食住等」(爸哦了媽幾耐則是後話)。開鎖先生來了,家門終於重開,事情告一段落。

為何冬瓜水的故事中,最後變成另一個風馬牛不相及的故事呢?原來事件起因,是媽想給我堂嫂一些冬瓜水,離家時將鎖弄壞而不能回家,最後我們一家五口流落街上,又勞煩朋友特地駕車送我們回家。姊姊本來就打算晚飯後回來取冬瓜水,沒想過會有這段不大不小的插曲;若果沒有四斤冬瓜,事情會否這樣發生呢?

今天中午,我咬著一口燒肉飯,想起了家人。

是老媽三日前特地買燒肉回來給我。那天我忙著燒飯,只吃了兩三塊,之後將它放進冰箱。一連幾晚我也沒回家晚飯和吃那燒肉,昨晚當我一踏進家門,她又提醒我吃燒肉,放是我把它帶上班作午餐。

老媽每次買燒肉,總說是為我買的,說是我喜愛的。我曾問她:我何曾說過我愛吃燒肉?也忘了她如何回應,總之,她就是認定我很愛吃燒肉。

吃燒肉,最好選腩排,肥瘦適中,有一份騷香,脆皮和肥肉之下的白肉味清,肉未端深紅色部分較鹹,整塊放入口剛好將味道平衡;若仍覺太鹹可蘸些砂糖吃,味道不錯。

回想起來,我估計有兩個原因令老媽認定我愛燒肉。小時候逢初一十五,媽總要到爸的辦公室祭地主,祭地主少不了衣紙和燒肉。從燒臘檔買回來的新鮮燒肉,皮一定香脆,媽總叫我到肉盤前,將一、兩塊燒肉連皮送到我口中,小朋友吃脆的總歡天喜地,那可能令她開始誤會了。

第二個可能,是因我在加拿大買菜,習慣買一款燒臘(便可做少一個菜),款式離不開叉燒、豉油雞、燒鴨和燒肉,我多數買叉燒或豉油雞,便宜、美味、方便,燒鴨則較貴,而我很少選燒肉,因為味道不及叉燒和豉油雞豐富。一次老媽來加國探訪我和大姊,到超市買菜時經過燒臘部(加國的華人大型超市,貨品一應俱全,乾濕貨、熟食、用具、虊材、日用品想得出都有機會找到,還有劏魚部,售生猛游水魚),大姊問我:今次買甚麼?我想:平常多買叉燒和雞,今次試買燒肉,很久沒吃。想完漫不經意說了出來,老媽聽見,加入她的主觀感受,認為「很久沒吃」四個大字等於「慘」:他們在外,無啖好食,又會思鄉,我又沒有留下照顧他們。她綜合了自己的感受,得出的結論是:他們一定是很愛吃而沒得吃。

就是這兩個原因,加上我媽的性格,是「需要」幫人、待人好,她才安樂的(很多人有這種「幫別人的需要」),我回港後,她便要補回過去十幾年不在我身邊的內疚(其實內疚是不必的,所以不用作心理上的填補,說來真不孝),所以「要買燒肉給兒子吃,因他喜歡吃」的「幻覺」便常在她心裡,以我觀察,她一見到燒肉就會有「買」這個反射作用。

其實我不甚喜歡燒肉,小時候最常吃到的燒肉,多為比腩排便宜的瘦肉部分,質地較韌而乾﹐味淡,這個「童年陰影」令我怕了燒肉,偶爾吃無妨,多吃便會不消。

媽和大姊大點相似,如我小時候愛吃「腸仔飽」,貪其樣子得意(想想米芝蓮人),腸又夠鹹(我愛鹹飽甚於甜飽),與微甜的麵飽同吃,相得益彰。後來,每次大姊買麵飽,總有一個「腸仔飽」是我的(順理成章,現在老媽買飽,當然有一個「腸仔飽」),認為我只想吃「腸仔飽」,不作他選(大姊真是這樣的一個人,愛吃的可吃很多,可餐餐吃,她曾於兩日內消滅16個芒果而沒吃正餐,面不改容)。

當我明白「腸仔」(香腸)的化學成份那麼高,多吃無益,而「腸仔」又不算是非吃不可類。「腸仔飽」可愛,也不能常吃,但大姊買得多了,便更不想吃,直到一天,我將實情告訴大姊,她才明白,原來她可以選擇其他麵飽。我這個「為食」的人,愛吃的根本不會只得一、兩種(也不甘心吧),很多種食物都很喜歡,我是廿幾年來都想不到「最愛吃第一位」是甚麼的人(近年來,我認為是芝士)。

虎母無犬女,她們都愛家人,才有這種偏執,我很多謝她們,可「食落肚」的無傷大雅;真相說了,也難改她們內在既定的取向(我已將不太愛燒肉的實情說過幾回,而且很直接地說,但無效)。或許要多說幾年,讓她們明白自己。不過同時要避免傷害她們,以免她們只以為「所作的是白費」,誤解了我不明白背後的心意(苦心?),這很高難度啊。

表面所作的可能不合意,但那行為的動機更值得令人敬佩。

what’s up?